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桂挂国土公告〔****〕***号
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 | 交易编号: | **国土〔****〕***号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桂阳县蔡伦南路旁 |
| 主要用途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米 |
| 主要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根据《桂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联系函》要求,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须提供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用于安置**户拆迁户(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安置面积详见《***********地块安置面积明细表》),产权置换安置的拆迁户的房地产收购补偿款,由征收方支付给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提供的安置房面积与安置户产权置换安置面积相等时,互不补差,安置面积超过或不足部分,按市场价结算;*.经桂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核定,该宗地前期投入费用为***.****万元,该费用列入土地挂牌出让公告附加条件明确土地受让人竞得该棚改项目用地后,须支付前期投入费用***.****万元。该笔费用在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缴存至桂阳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支行,帐号:**** **** **** **** ****)。*、竞得人需按《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相关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建设,落实“交房及交证”的责任和义务。*、设定开发程度“红线内外场地现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桂阳县欧阳海大道***号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出让人名称: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