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回复】宁德市东侨路(天山路至天德路段)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6-08-31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异议回复】宁德市东侨路(天山路至天德路段)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福建/宁德-2026-08-31 00:00:00

【异议回复】宁德市东侨路(天山路至天德路段)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提交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受理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异议类别

招标文件

异议内容

事项*:业绩平台网站查询路径前后不一致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注(*)其他要求”中关于涉铁业绩查询的路径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但第*条查询的路径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均可,两条款查询口径前后不一致,按照福建省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及***标准文件均认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的业绩信息。 事项 *:排除闽建筑〔****〕** 号过程结算文件适用缺乏有权机关依据 本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以项目属于涉铁、存在爆破为由,直接排除《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的适用。根据《关于在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闽建筑〔****〕** 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月*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项目,原则上应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闽建〔****〕*号),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的程序和时限。鼓励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目前没有上位法或省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明确,涉铁路协调、含爆破的市政工程可以豁免执行该文件。招标人自行判定不予适用,缺少有权机关书面依据。若项目不执行过程结算,将导致项目结算流程不合规,后续面临住建稽察、财政审计、项目竣工追责等重大合规风险,同时损害投标人合法结算权益。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事项*请求:请招标人按福建省房建市政工程业绩网站查询的常规要求修改涉铁业绩相关条款为“(*)其他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涉铁工程的,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能体现涉铁工程内容,涉铁工程内容指实施过程中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邻近或进入铁路营业线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 事项*请求:请招标人按照闽建筑〔****〕** 号、闽建〔****〕* 号规定,在招标文件及后续合同中明确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结算时限及流程;如确定不予执行,请提供有权主管机关出具的正式依据,并随答疑文件对外公示。

回复内容

详见《关于宁德市东侨路(天山路至天德路段)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异议的答复(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

关于宁德市东侨路(天山路至天德路段)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异议的答复(巨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