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01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9-01 00:00:00
普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普格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年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新建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北路***附**号北门村二组综合楼*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普格县农业农村局普格县****年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太阳能路灯要求提供具有 ***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电池组件将采购需求无关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排斥限制供应商所设置控标检测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普格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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