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8-31 00:0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采购完成江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栏新建及维修项目(台山市),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投标,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
地点:黄陂坑水库(下川岛)、牛塘水库(下川岛)、猪乸潭水库(赤溪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主要内容:修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栏,护栏修缮长度合计***米。
二、预算资金
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元(投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服务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质;
(三)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服务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见附件*)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五)如响应服务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服务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服务商;
(二)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服务商,请于网上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把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 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邮 编:******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
附件:*.报价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