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8-31 00:00:00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本溪市溪湖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正在报名]
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万家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消防路**栋*单元*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街道民政服务站项目(*********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民政服务站主要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孤儿等**类人群提供服务对象接待、政策宣传咨询、对象排查、信息录入、协助申请救助资金、档案管理等全部基础服务,以及探访巡视延伸服务和心理辅导链接服务等,鼓励承接机构在探访巡视和心理辅导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多元化延伸和链接服务。根据现有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服务人群仅包括:社会救助*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对象)、养老服务*类(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儿童福利*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共*类人群。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签订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以*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第三方。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取消“本溪市润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资格后,剩下的合格供应商数量为*家、符合法定数量,故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本溪万家物业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溪湖区民政局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号秋实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高哲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