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8-31 00:00:00
朝阳区红旗街及桂林路老旧街区改造示范区项目施工
朝阳区红旗街及桂林路老旧街区改造示范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朝阳区红旗街及桂林路老旧街区改造示范区项目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四批)》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朝阳区红旗街及桂林路老旧街区改造示范区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东民主大街(康平街*解放大路)、西民主大街(解放大路*康平街)、北安路(康平街*人民大街)、工农大路(同志街*新民广场)、惠民路(新民大街*人民大街)、清华路(同志街*人民大街)、百汇街(解放大路*西康路)、建和街(同志街一西安大路)共*条路,完善无障碍坡道,既有绿道铣刨罩面,新建绿道,人行道(含盲道)翻建,调整,检查井调高换井盖等。
*.*最高投标限价:********.**元
*.*建设地点:长春市。
*.*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年*月*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业绩要求:投标人(****年*月*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 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或*证)。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本企业缴纳的****年*月*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 的交易主体,**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号
联 系 人:娄全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溪智融*期*号楼
联 系 人:陈虹飞、刘艳梅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邮编:******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邮编:******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室招投标管理处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