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图财发〔2026〕24号)
2026-08-31
吉林/延边 质疑投诉
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图财发〔2026〕24号)
吉林/延边-2026-08-31 00:00:00
吉林/延边-2026-08-31 00:00:00
一、项目名称
****年图们市胜百泽全混合日粮秸秆颗粒饲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
二、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图们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图们市长安镇
采购代理机构:华公(长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第*层*****室
相关供应商:吉林天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南长新创谷*号楼*******室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人向我局反映吉林省矩盛科技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吉物联物流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未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不满足法定生产资质。
我局针对采购人反映的相关问题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我局依法调查,查阅了所涉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当事人的答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吉林省矩盛科技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吉物联物流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未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剩余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图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图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图们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