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8-31 00:00:00
平邑县仲村镇通圣路路北(原仲村镇镇政府家属院北院)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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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临沂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平邑县仲村镇通圣路路北(原仲村镇镇政府家属院北院)土地使用权一宗,宗地面积****.**㎡,租赁期限*年,起拍价*.*万/年,竞拍保证金*万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上述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拍人自行踏勘。
竞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前,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时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方可参与竞买,竞拍未成功者保证金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
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土地面积不再丈量核对,若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租金每三年调整一次,起拍价为前三年的年租金起拍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成交单价一次性缴清三年租金,自第四年开始,由出租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租赁土地市场租金,双方依据评估报告载明的租金标准执行计租。
*、地上建筑物安全性经鉴定为***级(危房),拍卖成交后,严禁继续使用,须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拆除后的残值为**元,该收入须交至出租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履行以下约定: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拍卖支付拍卖佣金;
(*)、向委托人缴纳前三年租金、合同保证金,并持《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委托人签订合同。
*、承租方取得租赁权后,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行业,禁止经营对租赁标的及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卫生、环保、市容、文明创建等不良影响的项目,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娱乐性行业、具有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场所、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及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承租方须合法经营,遵守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当所引起的纠纷、不良后果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承租方应自行协调解决场地使用通水、通电、通信、通路等问题,相关建设必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临时搭建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建设、各级政府及集体合法征用需终止本合同时,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扣除后返还剩余部分,承租方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合同到期时,承租方应当自行清理土地上面属于自己的附属物,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由出租人自行处置。
*、本公告、出让须知及租赁合同等拍卖相关样本内容是本次拍卖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已经提醒竞买人详细阅读。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承诺遵守全部内容,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负责。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准。
拍卖公司电话:***********
临沂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