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永新县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标[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澄清补遗
2026-08-31
江西/吉安 变更澄清
[永新县]永新县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标[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澄清补遗
江西/吉安-2026-08-31 00:00:00

[永新县]永新县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标[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永新县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标答疑澄清文件 针对永新县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标(赣水建招字******[****]第****号**)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针对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所要求“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的承诺函格式,现补充至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中或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投标人及时获取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 永新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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