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6-08-31 00:00:00
【更正公告】坎市中心小学****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
坎市中心小学****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更正公告(一)
招标编号:****[****]******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就坎市中心小学****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编号****[****]******号)认为需要更正公告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更正内容
*、删除原招标文件五、磋商程序与评审方法中(二)技术部分部分评分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
*、食品安全 |
*.** |
是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病害肉检测仪、微生物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功能的仪器,每提供具备以上*项功能的仪器得*.*分,满分*分。注:须同时提供仪器清晰图片、仪器功能说明书(须至少体现设备前述功能)和(自有设备)购买发票有效复印件(发票应体现仪器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及付款凭证复印件,(租赁设备)需提供有效的设备租赁合同和至少一次支付租金的发票,合同租赁期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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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保障 |
*.** |
是 |
投标人为保障食品在包装、运输等配送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根据投标人对配送过程常用的食品包装袋、包装盒、周转筐、保鲜盒、保温箱等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连续三个月对包装材料(不同品类)的检测报告得*分,满分*分。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年*月*日前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标识,****年*月*日起出具的检测报告须符合 ***********标准)复印件、检测费用税务发票复印件、投标人与相应检测机构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复印件和付款凭证复印件等作为证明材料(送检单位、发票抬头及委托单位等证明材料的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得分。 |
*、对价格部分评分,不改变价格评分规则的前提下,分值由**分,调整为**分。
*、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延期至****年*月*日下午**:**前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关注该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更正公告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