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6-08-28 00:00:00
江西飞行学院吉安主校区建设一期
体育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飞行学院吉安主校区建设一期体育馆项目于****年*月**日*:**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宁波建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尹修金 注册证书编号:浙****************
造价师:陆伟 注册编号:建[造]**************
企业业绩:小蓝滨江智能制造产业聚集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厂房建设)(第二次),业绩查询网址*****://****.******.***.**/**
**/*******/******?**=*******。
优质工程奖:宁波梅山国际冷链供应链平台项目(一期)施工*标段,年产*.*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安全标化:恵贞高级中学项目。
质量标化:慈城新城高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小蓝滨江智能制造产业聚集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一期(厂房建设)(第二次),业绩查询网址*****://****.******.***.**/**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江西飞行学院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江西飞行学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