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8-31 00:00:00
**辆微型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辆微型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辆微型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淮安海之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高南村合心组*号
被投诉人:如皋市应急管理局
被投诉人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号行政中心*楼**层
相关供应商:山东天运环卫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街道小民屯村***号
当事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号纪庄大楼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采购意向公告与采购文件关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不一致。\**.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法定适用依据及程序合规性不明。\**. 将不同工信部准入体系的车辆混同为同一核心产品。\**.满足全部核心技术参数及上牌要求的车型不足三家。\**. 将所有一般技术参数均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非核心要求被全部实质化。\**. 对水箱容积、车辆总质量等作出规定,但未明确满载状态下是否满足车辆公告及上牌要求。\**.核心产品范围表述与上牌验收要求之间存在明显矛盾和不明确之处。\**. 一键启停功能涉及对手抬泵原系统改动,但未明确改动后是否仍属原认证覆盖范围,且同一技术事项在符合性审查和评分中重复评价。\**. 视频演示评分中部分指标评分表述主观性强。\***.类似业绩限定为特定车辆类型及特定改装路径。
投诉请求:*.认定采购文件及采购过程违规,撤销质疑答复,责令整改追责。\**.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暂缓签订或履行合同。\**.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依法处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需求调查、采购需求审查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修改或重新编制磋商文件。\**.修改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给予所有潜在供应商合理准备时间,不得沿用原结果继续实施。\**.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全面调查、依法处理并公告结果。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所有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皋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