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
2026-08-31
云南/楚雄 中标结果
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
云南/楚雄-2026-08-31 00:00:00

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

未终止
正文

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转直接采购公示

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楚雄市分公司关于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公示采购人为楚雄州楚雄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了满足信号覆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楚雄市丽景和顺府需安装室分设备,现场勘查后因无法搭用电网公司的直供电,现需搭用设备安装位置的转供电,设备安装位置属于楚雄市丽景和顺府物业管理范畴有且仅有*家供应商,无法采用询价规范签订转供电用电合同。就转供电电价事宜,经过双方多次协商,转供电合同电价以*.**元/度(电价已包含电损、设备场地占用、物业管理等)的缴费标准与物业签订转供电合同。

因采购需求、采购公示、采购结果、合同流程需填写金额,故填写的采购估算金额为*年所需能耗费*****元(大写金额陆万伍仟元整)实际该笔款项不涉及支付,用电能耗费需实际抄表核算所需支付金额。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楚雄锦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冬云,***********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楚雄州楚雄市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直接采购附件
楚雄市分公司拟签订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转供电合同的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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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丽景和顺府谈判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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