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8-28 00:00:00
采购公告
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选择福州市区主干道路智慧灯杆道旗制作、安装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区主干道路智慧灯杆道旗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单位: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万元
*.供货及安装周期: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主干道路)**杆、东部办公区(主干道路)**杆、仓前路烟台山(主干道路)**杆,合计数量***杆,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根据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按实结算。悬挂时间为三个月即****年*月**日至**月** 日(具体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最终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发布、货物、安装、运输、保险、代理、税费、售后服务、辅材、获取非自有知识产权等费用和参与报价要求的其他费用,我司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如最低报价相同,由摇球随机确定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范围内包含标牌、宣传牌、广告等制作安装);
(*)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道路悬挂道旗)业绩;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标牌、宣传牌、广告等制作安装)
②供应商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④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提交报价函时需同步提供道旗设计方案稿。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开始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有效的、完整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名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分** 秒至****年*月*日**时**分**秒通过闽侯县国资电子招采交易服务平台(*****://****.********.***/****)采取实名方式下载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闽侯县国资电子招采交易服务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闽侯县国资电子招采交易服务平台。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县国资电子招采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号国资大厦**层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