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2-03-23 00:00:00
【中标】长丰县妇计中心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妇计中心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号中建智立方二期**栋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炳银 陈太茹 俞梅 王长平 曹春虎 杨晓梅 梁燕
评审监督员:杜宝富 傅承宏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
项目联系人:余桥梁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妇计中心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联系项目经办人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电子版。
特此公告。
长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