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6-08-29 00:00:00
泾县汀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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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汀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汀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院内
成交金额:叁拾陆万零贰佰叁拾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拾陆万零贰佰叁拾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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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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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泾县汀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全部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飞、蒋传东、王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王先生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