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2026-08-28
湖北/荆门 质疑投诉
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管处罚
湖北/荆门-2026-08-28 00:00:00
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公告类型:处理决定

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钟祥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中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一刻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工大路**号理工云创城*栋*层*******、*******号

被投诉人:*.钟祥市中医医院;*.湖北若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号;*.钟祥市皇庄街道董家巷社区三楼

三、基本情况

“中小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采购预算***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投诉人于****年*月**日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出具《质疑答复函》。因对该项目质疑回复不满意,投诉人于****年*月**日向钟祥市财政局(以下称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通过中国邮政邮寄的政府采购投诉资料,经审核,予以受理。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未针对中标供应商客观分项计分异议开展实质性核查,质疑答复未依法履行说明义务。*.案涉项目两项客观评审分项可能存在计分错误、应扣未扣情形,违反招标文件评分规则,评审结果失真,足以影响中标结果公正性。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一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钟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钟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钟祥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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