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6号)
2026-08-28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6号)
黑龙江/黑河-2026-08-28 00:00:00
黑龙江/黑河-2026-08-2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河交警支队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
化提升项目建设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年*月**日发布第一次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年*月**日发布第二次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元途智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号*号
*******室
被投诉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魁星路***号
采购人:黑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黑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魁星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代理机构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哈尔滨明鉴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虽予废标,但对有确凿证据的违法事实未依法作出处罚,未对我公司质疑事项明确答复。
(二)我方认为代理机构在二次公告宣布我公司中标结
果后又以招标文件中部分设备给定的所属行业错误为由,依据法条“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把项目废标,套用法律错误,无法律依据,废标决定违法。
(三)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代理机构存在偏袒投标人,违法废标等违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法定原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投诉事项(三)部分成立。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本项目应予废标。
投诉事项(一)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三)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三)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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