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8-29 08:06:57
,
为更好地选取 *********年荔湾文旅体系统宣传推广工作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询比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荔湾文旅体系统宣传推广工作
(二)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省、市关于文化强省、文化强市建设工作部署,充分挖掘用好荔湾岭南文化、非遗民俗、滨水文旅、群众体育等特色资源,进一步擦亮荔湾文旅品牌,扩大荔湾文旅体产业知名度与影响力,助力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现制定*********年荔湾文旅体系统宣传推广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方向
坚持以品牌塑造和流量提质为核心,统筹整合全区文旅体资源,构建全域联动、文体融合、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推广工作体系。立足荔湾本土特色,深度挖掘西关非遗、广府民俗、历史街巷、滨水景观、工业活化、商圈购物、全民健身、本土节庆等核心资源亮点,摒弃传统宣传模式,创新运用优质图文、主题专栏、精品短视频、沉浸式融媒体作品等年轻化、精细化传播形式,讲好新时代荔湾文化故事。聚焦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主线,围绕特色文旅线路、惠民文体活动、产业升级成果、城市品质提升等重点工作,常态化打造贴合市场、贴合群众、贴合湾区定位的宣传内容。同时,深化跨区域宣传联动,健全内容互通、资源共享、流量互导机制,联动文旅达人、优质自媒体平台开展联合宣传推介;精准对接省内外核心客源地市场,针对性策划差异化、场景化宣传内容,搭建全域覆盖、湾区联动、辐射全国的立体化传播矩阵,推动荔湾文旅体品牌走出湾区、扩大影响力。
*、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资源梳理、精品化内容创作、多元化渠道推广、系统化联动运营,全面盘活荔湾优质文旅体资源,有效提升区域文旅体品牌曝光度与市场吸引力。依托跨区域协同传播优势,持续拓宽客源辐射范围,引导文旅消费从传统单点打卡、短途观光向深度体验、过夜消费、全域游玩升级,实现线上流量向线下人气、长效消费、品牌口碑的有效转化。全力将荔湾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广府文化核心展示窗口、都市文旅休闲优选地、全民健身活力示范区,持续赋能全区文旅体产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最高报价限价:¥******.**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三、工作内容:
四、主要工作服务要求
*、服务计划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服务内容的规定进度、完成情况和当前时间段的工作状况,以及下一个时间段计划的工作内容,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建议。
*、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分工组织明确的服务架构并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各项工作的进度、完成情况及效果,并应针对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提出优化建议。
*、知识产权及服务成果要求:
①.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所有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②.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影音素材、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及制作宣传推广的内容不得侵犯采购人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③.履行本合同服务工作而产生的所有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研究成果、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以及制作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采购人不允许公开发布的信息、文稿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比代理机构或询比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文件以书面形式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七、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陆仟元整),由中选单位(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如有评审专家费用则由中选单位按实结算。
八、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二)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年*月**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年*月*日。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年*月*日上午 *:**—**:** 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室),逾期恕不受理。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十、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一、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天。
十二、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服务合同。
十四、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贺小姐
联系电话:************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