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8-28
海南/省直辖县 招标采购
关于公开选聘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直辖县-2026-08-28 00:00:00

关于公开选聘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我单位采购程序,确保项目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及相关工作要求,现拟开展“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工作内容

拟公开选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电动执法巡逻车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全过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处理质疑答复、整理移交采购档案等。

三、资格条件

选聘的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海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分网站完成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履行招标代理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选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我单位内部通过评审方式确定中选机构,选取结果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报名材料要求

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价函(单独密封),以项目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下浮率形式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截图或证明材料;

*.近三年内类似服务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公告发布后查询);

*.体现服务能力、专业水平的其他材料(如项目团队介绍、服务方案、管理制度等)。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以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为准,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办公室(***号);可邮寄报名,邮寄邮戳时间应在报名时间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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