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8-28 00:00:00
繁昌区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繁昌区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繁昌区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科长************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建筑设计大厦*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金华、张亮***********、***********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黄程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马鞍山市雨山区****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民赵村地块项目(***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合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监理 | |
规定公示的人员业绩 | 加分业绩:*)马鞍山市雨山区****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民赵村地块项目(***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服务;*)一中西租赁住房(********地块)项目、商机厂租赁住房(********地块)项目监理**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张继春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前进片区公共租赁房(一)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始版桥未来社区**********/******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含城市居民)项目监理 | |
规定公示的人员业绩 | 加分业绩:*)前进片区公共租赁房(一)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杭州北景园生态公园*#游憩建筑监理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 孙世胜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 | |
规定公示的人员业绩 | 加分业绩:*)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团队成员证书不在使用有效期范围内,且询标未予以澄清回复说明。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 *、进入第三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