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25号)
2026-08-28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25号)
吉林/长春-2026-08-28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8-28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室(二次)(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甲**号*幢*层***
被投诉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电台街**号
被投诉人*:长春市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学海街***号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座***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废标认定违法,擅自增设“同一税种连续三个月纳税”的资格条件,超越招标文件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程序严重违法,延迟告知审查结果,剥夺投诉人陈述、申辩、补正的法定权利;投诉事项*:中标结果公告初期未依法披露废标信息,信息公开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