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25号)
2026-08-28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25号)
吉林/长春-2026-08-28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群虚拟仿真实训室(二次)(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友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甲**号*幢*层***

被投诉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电台街**号

被投诉人*:长春市和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学海街***号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座***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废标认定违法,擅自增设“同一税种连续三个月纳税”的资格条件,超越招标文件规定;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程序严重违法,延迟告知审查结果,剥夺投诉人陈述、申辩、补正的法定权利;投诉事项*:中标结果公告初期未依法披露废标信息,信息公开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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