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吉财采购〔2026〕599号)
2026-08-28
吉林/吉林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吉财采购〔2026〕599号)
吉林/吉林-2026-08-28 00:00:00



一、项目名称

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物流系统规划仿真实验室项目(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百业五金汽配城***栋**号

三、基本情况

本厅收到举报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反映采购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存在多处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本厅针对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并分别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了《监督检查通知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答复。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厅依法调查,调阅查询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认定事实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所涉举报人反映的技术要求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举报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举报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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