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6-08-2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广东/广州-2026-08-28 00:00:00
广东/广州-2026-08-28 00:00:00
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年广州食堂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
采购内容:提供不少于**人的饮食保障保障团队(包括经理、厨师长、红案厨师、明档小吃厨师、凉菜厨师、中式面点师、拉面师、西式面点师、甜品师、切配工、洗碗工、服务员)。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需不少于**人服务团队保障每天早、中、晚就餐,及临时会议、公务接待、节日加餐等。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近三年有承担过党政机关、学校和部队餐厅或食堂承包的业绩;
*.近三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被相关部门限制承揽业务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投标人在广州市有总部或区域分支机构以上,且有一定人员管理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能够在驻场服务基础过程中及时承担人员更换、质量抽检、检查巡视等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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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数量、服务质量需满足饮食保障社会化相关要求。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周红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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