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2026-08-28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南安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福建/泉州-2026-08-28 00:00:00

南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南建标[****]***号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南建标[****]***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疑问: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发包人的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责任。该条款显然不合理且有失公平,应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里提到“*级以上(不含*级)台风”,而“**不可抗力”里也提到“*级及以上台风”。请明确*.*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里提到的台风等级是否约定有误?

回复:修改为:专用合同条款*.*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级及以上台风、**小时连续雨量达****及以上的暴雨(以项目所在地县市级政府气象台站公布的数据为准)。承包人暂停施工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经发包人同意。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付款周期...(*)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承包人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时,视同收到工程合同价款(含进度款)。”疑问:为保证工程款正常回收,工程能顺利开展,建议删除“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将第(*)点修改为“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其他:合同签订后,因工程量核减或增加导致合同价变更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疑问:若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相应增加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增加的费用,建议在“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后面增加:“但若因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价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结算给承包人”。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第*章资格文件中“六、拟分包企业情况”疑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六、拟分包企业情况”?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 删除通用条款“*.*.*”,修改为:*.*.*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经监理人提出后由发包人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工期,发包人同意延长工期的,仅就工期予以延长,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疑问:专用条款第*.*.*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经监理人提出后由发包人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工期,发包人同意延长工期的,仅就工期予以延长,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该条款显然不合理且有失公平,应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同意仅就工期予以延长,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疑问:专用条款第*.*.*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同意仅就工期予以延长,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该条款显然不合理且有失公平,应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请招标人补充控制价编制说明第三条第*小点“*.地质勘察报告: 福建省力和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南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二*二五年十二月) 。”中的文件。

回复:已补充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人防门招标控制价单价远低于市场价,是否未按最新人防验收规范(国人防建[****]*号)要求计价?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按最新的验收规范,计价不调整,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招标控制价灌注桩岩层增加费单价低,特征中中风化花岗岩属于什么岩石分类?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详见上传的地质勘察报告。

**、本工程无基坑支护相关图纸,请请招标人补充完整。

回复:已补充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桩基平面图说明第*条桩水下混凝土等级为***,****灌注桩设计说明第*条*小条桩身混凝土强度***,以哪个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桩身强度按***。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的备注栏中“本工程未发现**工程,请施工单位核查。”(如:五、拆除工程 备注:本工程未发现既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请施工单位核查。)的相关备注的意思是否就是若施工单位未发现相关工程,就无需在危大工程量清单中进行相关内容补充?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已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因外省区域装配式建筑,建筑主管部门只有出具评价报告(施工阶段)从不出具认定证明(施工阶段),评价报告(施工阶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近期泉州市其他同类型业绩项目全都认可评价报告。如:南安市官桥园区配套设施项目(工业邻里中心),泉州丰******号地块建设项目,石狮市前坑片区改造项目(********号地块)等等项目。

回复:满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中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的修改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附件。

*、本项目地址勘察报告资料及基坑支护相关图纸等相关材料已随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上传至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请各投标人自行登陆下载查阅。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南安市祥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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