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37号)
2026-08-28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37号)
河北/石家庄-2026-08-28 00:00:00
石家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中医院智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名博科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兴小区*******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中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号兴石广场
四、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中医院智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包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查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投诉事项:投宿事项*.*************负载均衡条款强制投标提交国家认可检测报告,答复认定质疑不成立违法。 投诉事项*.存储控制器单控≥**核、主频≥*.****,精准锁定鲲鹏***处理器,采购参数指向华为鲲鹏系列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快照时延<***强制国家认可检测报告,设置不合理排他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双活条款强制**传输协议,无故排他成熟**双活方案,叠加检测门槛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强制厂商专有存储多路径+软件著作权证书,设置与履约无关排他条件。 投诉事项*.***天容量预测功能强制国家认可检测报告,提高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包跨品类强制打包存储、弱电、数据库、小程序、限制市场充分竞争。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响应扣分规则一刀切,评审标准未分层量化。 投诉事项*.项目团队硬性固定四类持证人员数量,变相歧视中小微企业。 投诉事项**.小微企业、本国产品价格扣除叠加规则未书面明确,评审口径不统一。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石家庄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石家庄-2026-08-28 00:00:00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中医院智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名博科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兴小区*******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中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号
被投诉人: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号兴石广场
四、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中医院智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包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年*月**日采购人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查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投诉事项:投宿事项*.*************负载均衡条款强制投标提交国家认可检测报告,答复认定质疑不成立违法。 投诉事项*.存储控制器单控≥**核、主频≥*.****,精准锁定鲲鹏***处理器,采购参数指向华为鲲鹏系列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快照时延<***强制国家认可检测报告,设置不合理排他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双活条款强制**传输协议,无故排他成熟**双活方案,叠加检测门槛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强制厂商专有存储多路径+软件著作权证书,设置与履约无关排他条件。 投诉事项*.***天容量预测功能强制国家认可检测报告,提高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包跨品类强制打包存储、弱电、数据库、小程序、限制市场充分竞争。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响应扣分规则一刀切,评审标准未分层量化。 投诉事项*.项目团队硬性固定四类持证人员数量,变相歧视中小微企业。 投诉事项**.小微企业、本国产品价格扣除叠加规则未书面明确,评审口径不统一。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