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2026-08-28 00:00:00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坪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编号:*****************)答疑公告
********** 【我要打印】各潜在投标人: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坪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一、有关答疑如下:
*、问:假如我方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其中*单位有(*)资质*单位有(*)资质,是否满足投标人同时具有(*)、(*)资质?
答:所提问题未提及联合体协议书中*单位、*单位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约定,仅凭*单位有(*)资质*单位有(*)资质无法确定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请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关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依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各成员对应分工专业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该专业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
*、问:招标公告里面: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为:“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坪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但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里面表头的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都为“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坪山大道交通安全设施)”,没有施工两个字;请明确工程量清单表头的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及投标报价封面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用哪个?
答:工程量清单表头的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报价封面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以招标公告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的内容与本答疑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公告内容为准。本答疑公告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不符,则以本答疑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