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华盛步行街项目一楼临街铺面、二楼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标(成交)公示
2026-08-28
贵州/安顺 中标结果
镇宁自治县华盛步行街项目一楼临街铺面、二楼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标(成交)公示
贵州/安顺-2026-08-28 00:00:00
镇宁自治县华盛步行街项目一楼临街铺面、二楼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标(成交)公示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镇宁自治县华盛步行街项目一楼临街铺面、二楼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 *中标供应商(*家)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贵州恒方正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下浮率** %

镇宁自治县华盛步行街项目一楼临街铺面、二楼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华盛步行街项目一楼临街铺面、二楼商业用房及住宅部分房地产价格评估。于****年*月**日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贵州恒方正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参照计费文件下浮**.**%;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贵州瑞合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参照计费文件下浮**.**%;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贵州永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参照计费文件下浮**.**%;

公示期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单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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