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
2026-08-28
新疆/阿克苏 质疑投诉
新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
新疆/阿克苏-2026-08-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中学空气源热泵机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四维润合商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四十一团草湖镇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 * 号兴业众鑫商业街 * 幢 * 楼 ***** 号

被投诉人:新疆东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健康社区环南路金 桥 · 幸 福 里 * 区 ** 号 楼 * 单 元 **** 室

相关供应商:阿克苏暖洋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 西 路 ** 号 东 环 批 发 大 楼 ** 层 **** 号 * 室

当事人:新和县教育局

地址:新和县解放路**号

五、基本情况

“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中学空气源热泵机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中学空气源热泵机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制造商“天津澳瑞特阀门有限公司”名称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被投诉人对“天津澳瑞特阀门有限公司”名称造假问题的认定违反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制造商“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大型上市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资格要求。被投诉人未全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程序违规,未保障投诉人公平竞争权。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采购结果未依法终止或更正的情况下,违规发布不实的合同公告,且合同公告日期早于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定程序,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核实,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把“天津市奥瑞特阀门有限公司”写成“天津澳瑞特阀门有限公司”属于“笔误瑕疵”不影响企业的实际性质,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经核实,“天津友发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因与境内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关系,不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中小企业范畴,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三,投诉事项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及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以上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驳回。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驳回。本机关决定:
一、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二、责令新和县教育局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和县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