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柳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澄清与修改
2026-08-28
辽宁/抚顺 变更澄清
清原县柳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澄清与修改
辽宁/抚顺-2026-08-28 00:00:00
监督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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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柳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
原开标时间
**********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页“**.*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删除。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新增:**、招标文件根据《辽宁省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电子招标)》制作,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人使用新点软件自动生成格式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数字证书章。新点软件生成后仅允许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章。因本次投标统一采用新点软件制作投标文件,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形不作为废标条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新增:**、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签章齐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分。 *.计划工期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雷冬
文件澄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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