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8-28 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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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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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点**分在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主要内容:
安徽琥珀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目前在用用友财务管理系统,现拟通过定制化开发,将现有财务系统升级为综合资产管理系统。本次升级涵盖资产管理管理端、微信小程序移动端两大模块,并需完成与业主单位指定第三方系统的对接集成,具体管理端及移动端功能明细,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标迹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投标总价(含增值税):******.**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数字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不含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投标总价(含增值税):******.**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月池路与天都路交叉口西***米中国通服(安徽)科技产业园
电 话:*************
本公示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采平台门户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