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28
四川/阿坝 质疑投诉
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6-08-28 00:00:00
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阿坝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十年行动计划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四海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绿地领海大厦*座****号

被投诉人:阿坝县教育局

地址:阿坝县德吉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区**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联晟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阿坝县教育局****年十年行动计划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明确检测报告必须具备***资质认定标识、检测项目需在机构***能力附表范围内,采购需求表述不完整、评审标准存在重大模糊歧义,极易造成评审尺度不统一,采信无法律效力证明材料,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指标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但全文未明确该报告对应的检测执行标准,采购需求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仅要求产品符合国外或国际标准,未同步配套国内对应的国家标准,直接单独引用国外或国际标准作为技术门槛,采购需求编制不合规,以不合理条件差别、排斥国内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标的【***网络授时服务器】【智慧教育科研触摸桌】已列入本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法定应当集中采购品类,但本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违规以社会代理机构分散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规避集中采购法定程序,采购组织形式违法。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条款总条数,与评审打分标准内列明的技术响应条款数量不一致,文件前后内容冲突,评审标准存在重大歧义,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采购产品未按要求设定节能环保,未对应该优先采购产品给予优先采购政策倾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未依法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采购法定政策功能,未设置对应扶持规则与落地实施路径,违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确立的强制性原则要求,采购活动合规性存在缺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阿坝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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