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血液透析滤过设备和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2026-JQ04-W1063)
2026-08-26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血液透析滤过设备和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2026-JQ04-W1063)
北京-2026-08-26 00:00:00
关于血液透析滤过设备和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现将我部对血液透析滤过设备和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河南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投诉第*名山东省人民药业有限公司和排名第*名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要求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响应一事,依法向采购服务站提出质疑,现对回复质疑不予认可进行投诉,请求对两家公司投标产品进行真机功能参数操作取证,依法判定。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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