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2025-JQ41-F1075<3>)
2026-08-26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医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2025-JQ41-F1075<3>)
北京-2026-08-26 00:00:00
关于医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现将我部对医院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沈阳鑫港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医院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中标供应商涉嫌在投标过程中提交虚假无效财务审计报告、虚构财务核心数据,以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投标,严重违背军队采购诚实信用原则及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

经调查,我部认为:驳回投诉人投诉。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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