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8-27 00:00:00
(****年第*****号)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报废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废旧物资 |
| 项目概述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报废资产,包括外冷器、取盐器、粗铵分离机等报废设备。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年*月*日**:**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染路*号)门前集合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名称 | 报废资产 | 计量单位 | 批 |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
| 其他信息录入 |
*、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拒绝符合转让方施工要求的,转让方有权利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项目验收后转让方开具交易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所涉及的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辽正评报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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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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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拒绝符合转让方施工要求的,转让方有权利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项目验收后转让方开具交易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所涉及的机器设备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辽正评报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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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⑴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⑵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相关条款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万元。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⑴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⑵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⑶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⑷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接,并签订《资产交接单》。 ⑸我方同意作为受让方在项目交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受让方自行负责搬运,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拒绝符合转让方施工要求的,转让方有权利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⑹我方同意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运输作业,除转让方自行负责搬运,遵守转让方场所人员和车辆等进出的相关规定,运输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转让方办理。 拆除废渣及建筑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相关规定排放,场地平整至地面±*,所需费用和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受让方要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拆除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迁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受让方在交接期间,应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并且转让方将按如下标准罚扣受让方履约保证金:轻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重伤一人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发生死亡事故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上述情形,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受让方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⑺我方承诺对标的涉及的各项物资的后续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如因后续处理工作不当发生相关责任,与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 ⑻我方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割及交接依据。意向受让方应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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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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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或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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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持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高佳化工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染路*号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起德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