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2026〕2号)
2026-08-27
浙江/嘉兴 质疑投诉
平湖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2026〕2号)
浙江/嘉兴-2026-08-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中际代理(平) ********

二、项目名称: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数智孪生仿真工厂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新科智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一号****号

被投诉人*: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南市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号****室**

相关供应商*:江苏丽智安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汉江西路***号*号楼

相关供应商*:东方仿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小区关东里**号院*号楼*层***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逾期未处理,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技术参数中指定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表述模糊;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标项一中,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没有量化评审标准,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标项二中,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没有量化评审标准,影响公平竞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平湖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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