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0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27
江苏/无锡 质疑投诉
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0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无锡-2026-08-27 00:00:00

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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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无锡伟视光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号

被投诉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置业大厦宁波银行**楼;无锡市滨湖区雪丰路**号;无锡市西新街*号**楼

相关供应商:苏州赢诚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号***室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存在重大效力缺陷,无法证实中标产品满足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将无生产资质、无前置许可、经营范围受限的个体工商户列为生产厂家,并书面承诺该厂完成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境内自制、完全自产,与法律法规、工商登记、监管政策严重不符;*.中标公示存在重大信息公开缺失;*.三家投标单位存在串通报价、围标控标行为;*.投诉人报价远低于中标单位,技术、商务分项被大幅压分,存在倾向性偏袒中标单位、差别对待投标人的违规评审行为;*.投标人报价大幅偏离行业正常厂商报价区间,其报价设为评标基准价不合理。

投诉请求:立即暂停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全部流程,封存评审打分记录,核查三家单位是否存在串通投标事实,若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依法认定三家投标全部无效,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对相关违法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核查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核查中标供应商《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声明函》完整性、真实性,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依法作废本次评审结果,重新组织专家评审,调取本项目全部评审材料,核查是否存在异常低价审查记录、成本证明归档材料。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其他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新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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