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决定书(2026年第1号)
2026-08-27
广西/桂林 质疑投诉
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决定书(2026年第1号)
广西/桂林-2026-08-27 00:00:00
广西/桂林-2026-08-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象山区环卫市场化*分标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号*梯****号
被投诉人:知腾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学士北路****号一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事项:知腾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存在数据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情况。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知腾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数,但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了证明,认定知腾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故对本次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及结果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