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6-08-27 10:31:37
****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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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补遗书(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玉溪市江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与补遗。本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统一组织开标,本补遗涉及的时间顺延同时适用于一标段。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
(一)评标办法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技术部分”之“项目团队配置与专业能力(*分)”约定:第一档: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团队专业配置齐全,均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资历充足,人员稳定性保障机制完善;得*—*分。第二档: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团队专业配置基本齐全,主要岗位人员具备相应资历,可满足项目需求;得*—*分。
现修改为:
第一档: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团队专业配置齐全,均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资历充足,人员稳定性保障机制完善;得*—*分。
第二档: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团队专业配置基本齐全,主要岗位人员具备相应资历,可满足项目需求;得*—*分。
二、其他说明
*.本补遗文件对二标段评标办法中“项目团队配置与专业能力(*分)”评分标准作出修改,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由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调整为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该修改属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修改。本补遗文件发布时间(****年*月**日)距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不满**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顺延。
*.招标文件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余条款、格式及要求均保持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收悉本补遗内容,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本补遗书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玉溪川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