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7号)
2026-08-27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7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8-2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桦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桦川县国省干线公路旅游标志牌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鑫尚艺装饰材料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号

被投诉人*:桦川县森林公园服务中心

地址:桦川县劳动大厦*楼

被投诉人*: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欧恩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站大街、和谐大道、哈尔滨大街、武威路围合区域第**栋***层**号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本项目技术评审违反法定评审规则,存在无依据扣分、差异化裁量、双重评审标准等实质性违规行为,评审结果严重不公;被投诉人质疑答复无效,履职行为违规违法。

(二)本项目磋商小组适用双重评审标准,存在选择性扣分及差异化裁量行为,人为影响评审结果,侵害投诉人公平竞争权。

(三)被投诉人滥用涉密免责事由,拒不履行核查及公示义务,变相掩盖评审违规事实,剥夺投诉人法定维权权利。

(四)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存在答非所问、查而不实、覆而不纠情形,属于法定无效答复,未履行法定质疑处置职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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