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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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荆石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大荆石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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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大荆石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我局于****年*月**日对大荆石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进行了建设条件联合审查,并以会议纪要〔****〕**号提出修改意见。现根据你单位报送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扩大石斛产业规模,推行融合发展模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助力农业转型升级,振兴乡村经济,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加强乐清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助力农业旅游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大荆石斛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选址于大荆镇横浦村(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号)。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温州****坐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设备及室外工程等。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