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8-2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海葬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骨灰海葬全流程公益性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北光路**号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大连诺亚游览有限公司
地 址:白云新村**号*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骨灰海葬全流程公益性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内容:每具海葬骨灰随行家属*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住宿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务项目,其中: *、与需方工作人员沟通安排骨灰海葬活动具体时间。与申请海葬的家属沟通,为不能参加海葬活动的家属提供骨灰代撒服务(扣除车费,船费,餐饮,住宿费);为参加海葬的家属提供登船撒海服务;制定交通服务,应急响应等安全方案。 *、车辆运输服务:保障参加海葬人员从本溪市集合地点出发至海葬活动登船地点往返交通,提供具有合法运营手续单次载客**人以上空调车,保证大客车的手续和保险齐全。并且为参加海葬的家属购买交通意外险。 *、骨灰撒海(大连)服务:骨灰海葬服务单位应当取得国家生态环境部核发的《人体骨灰撒海许可证》,具备相应承办条件、安全保障能力等,应使用满足** ****要求的船只进行骨灰海葬服务,具备《船舶检验证书及具***识别码证书》,并提供海葬(大连)地点的船舶租赁合同或船舶租赁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提供海葬服务之前出具船舶租赁合同,格式自拟)。救援救生设备完好;并且提供每份骨灰*位家属的登船服务,为每位家属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单次单船载客**(含)客位以上,**具以上骨灰同时撒海的操作空间,且海葬船舶有足够室外活动空间。具备运送至生态环保部门批准的人体骨灰倾倒区域进行往返的能力;船舶必须为中国籍,自购买日期起,船龄不超过**年且状态良好、外观内饰整洁,具有休息区、卫生间、告别厅的“海葬专用船舶(客船)”,保证全年全天适航(天气、军事、政府令等不可抗力除外)。 *、保险服务:为所有参加海葬活动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万,**周岁以下、**岁***周岁减半),如果因海葬船只原因导致海葬人员发生意外的、未投保保险的,负全部责任。 *、住宿,餐饮服务:海葬服务单位为参加海葬活动的家属提供食宿环境为三星级酒店或等同于三星级酒店的场所,设备齐全,卫生、整洁,住宿标准为*人标准间客房或三人间标准客房,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伙食标准:正餐为**人一桌**菜一汤,米饭不限量。早餐为自助餐:*种凉拌菜、*种热菜、鸡蛋、*种水果、*种粥、豆浆、主食为花卷、馒头、炒饭。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