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澄清公告
2026-08-26
江苏/宿迁 变更澄清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澄清公告
江苏/宿迁-2026-08-26 00:00:00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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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第四章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履约能力 业绩:“****年*月*日以来,公立三级医院签订的医疗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仅限医疗设备货物采购)”调整为“****年*月*日以来,江苏省内公立三级医院签订的医疗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仅限医疗设备货物采购)”。

*.第四章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履约能力 法务保障:“具备专业的法务团队或人员,可以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务咨询与保障的每有一人的*分,最高得*分。(注: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法务团队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及自****年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调整为“具备专业的法务团队或人员(至少*人)或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务咨询与保障的得*分。(注: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法务团队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以及自****年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

*.第四章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场地、硬件设施:“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场地及硬件设施承诺进行综合评分,承诺中包含但不限于场地位置、距采购人的直线距离、开评标场地数量和面积、档案室、监控等专业设备配置情况。”调整为“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场地及硬件设施承诺进行综合评分,承诺中包含但不限于场地位置、开评标场地数量和面积、档案室、监控等专业设备配置情况。”

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日期:********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大道***号

人:唐老师

*****;*****;*****;话:*************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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