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2026-08-26 00:00:00
娟姗奶牛繁育推广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口娟姗奶牛采购(二次)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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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姗奶牛繁育推广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口娟姗奶牛采购(二次)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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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姗奶牛繁育推广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口娟姗奶牛采购(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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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娟姗奶牛繁育推广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口娟姗奶牛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陕西盛源弘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林芝市乡村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娟姗奶牛繁育推广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口娟姗奶牛采购(二次)招标编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年 **月**日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了中标公告,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招标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现公示如下:最终中标供应商为:林芝赞巴拉养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 感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盛源弘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林芝市乡村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娟姗奶牛繁育推广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口娟姗奶牛采购(二次)招标编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年 **月**日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了中标公告,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招标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现公示如下:最终中标供应商为:林芝赞巴拉养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 感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