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淮财购罚〔2026〕5号)
2026-08-05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行政处罚公示(淮财购罚〔2026〕5号)
江苏/淮安-2026-08-05 00:00:00
行政处罚公示(淮财购罚〔****〕*号)
发布时间:**********   来源:******   【关闭窗口】

当事人:菱王电梯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科技工业园北园

法定代表人:韩征

本机关对当事人在淮安市博物馆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一案依法进行立案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元(大写:柒拾伍万陆仟玖佰元整)千分之五的罚款****.*元(大写:叁仟柒佰捌拾肆元伍角整)。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淮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