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物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零陵项目AGV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6-08-26
湖南/永州 变更澄清
中烟物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零陵项目AGV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湖南/永州-2026-08-26 00:00:00

中烟物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零陵项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公告
一、更正内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内容。

二、其他公告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十、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内容

原内容:

★*、资金结算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所有设备运输到厂,经甲方与乙方到货验收合格出具到货验收报告,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核算(考核、追索)并审核后的合同金额,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到货款;

*)第三次付款:设备到厂就位安装完成并系统验收合格出具单机验收报告,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核算(考核、追索)并审核后的合同金额,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安装款;

*)第四次付款:交付验收合格并提供完善的符合甲方使用需要的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后,乙方在配合甲方核算(考核、追索)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根据结算金额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结算金额的**%验收款;

*)第五次付款:剩余结算金额的*%待质保期结束,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核算(考核、追索)并审核后的合同金额,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并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责任,甲方不得因此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合同税率根据政策调整而增减。

现变更为:

★*.*、资金结算

*)第一阶段付款。设备到货后,乙方可书面向甲方申请到货验收,到货验收合格且通过最终用户相关审计(如有)后,乙方开具设备到货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设备到货款金额的**%。

*)第二阶段付款。项目满足以下条件时:待甲方项目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具备试运行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初验申请,初验合格且通过最终用户相关审计(如有)后,乙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第三阶段付款。项目整体系统试运行期届满后(试运行期不低于***日),乙方可书面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最终用户竣工结算审计后,乙方开具全额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金额应包含剩余的*%质保金金额,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由此导致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结算审计后结算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不计息。

*)第四阶段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满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乙方申请时须提供书面申请、甲方签字的项目质保期内结论意见(例:项目正常使用情况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质保金(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甲方代付的质量保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为**%,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并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责任,已方不得因此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合同税率根据政策调整而增减。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相关内容的作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烟物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烟物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济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六路南段**号

联系人:尹佳容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号东一国际大厦****房

联系人:刘佩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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