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8-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教室、食堂、走廊围栏等维修工程(食堂设备采购部分)(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 | 总价:******(元) | 山东腾达厨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东鲁村东南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教室、食堂、走廊围栏等维修工程(食堂设备采购部分)(第二次) | 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教室、食堂、走廊围栏等维修工程(食堂设备采购部分)(第二次)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柏春,寿攀,张文明,石颖,陈燕萍(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元。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请各投标人将上述费用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
地址:浦江县凤荷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铝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燕萍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京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华欣花园**铺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海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月泉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号
传真:
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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