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为专业的服装生产制造商,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体现服装制造相关经营范围;若营业执照未体现对应经营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以上*、*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参加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有权在评标或签约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具有政府部门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或政府部门官网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示截图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信用信息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③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④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