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村垃圾收运车辆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该项目采购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企业认证“*.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现改为“*.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二、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评分细则商务部分类似经验与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年*月至今与本次招标要求的同类产品项目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必须完整清晰,否则不得分)”其中”同类产品业绩“是指垃圾收运车辆采购供货项目业绩。 三、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分”现改为“****年**月**日**:**分”。 其他条款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详细内容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电子评审有关事宜按《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终止等情况,均会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公告,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网上项目信息更新。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上信息更新内容,导致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可自备电子解密设备及**证书,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