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6-08-26 00:00:00
澄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藤县钛白新材料产业园化工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报价方式不一致,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现作出澄清更正。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作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磋商将视为无效;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或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其磋商将亦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小组要求的每轮磋商报价,如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完整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否则报价无效,视同放弃报价权利退出磋商。 | 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优惠系数报价。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全部内容作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磋商将视为无效; 或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其磋商将视为无效响应。 |
* | **.*.* 磋商价格 | (*)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应就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具体信息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项目采用多次报价方式,作最终报价时采购人将书面告知各供应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按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字盖章)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 (*)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优惠系数报价。供应商应就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本项目采用多次报价方式,作最终报价时采购人将书面告知各供应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字填写提交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藤县藤州镇中和陶瓷产业园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藤县藤州镇政贤二街***号*楼
联系方式:***********
广西桂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